21日,濟南市民董女士向記者反映,在5月1日舉辦的一場展銷會上,她花1600多元買了兩件圓方紅木牌“純紅木”家具,回家用抹布一擦,發(fā)現(xiàn)家具并不是紅木?,F(xiàn)在展銷會已經(jīng)結束,經(jīng)銷商跑了,董女士不知該找誰賠償。“今年5月1日,我在展銷會上買了一件擺設瓷器的‘紅木’架子,和一個盤底刻有古代女子圖像的盤子。回家后,架子的家具味道很快就沒有了,但盤子的味道很濃,兩周了還跟剛買時一樣濃。”董女士說。
記者隨后來到董女士家,一進家門,滿屋子一股檀香木摻雜著濃香粉的味道,董女士說是“紅木盤子”散發(fā)的味道。拿起盤子,重量比起董女士家中其他的實木家具要輕得多。董女士用白色的抹布輕輕擦了一下,抹布上就留下一片紅色。“我同事來我家說這可能是蘇丹紅,我們?nèi)胰寺劸昧硕颊f頭暈,沒辦法只好裝回盒子,這幾天盤子一直都放在門外面。”她說。
董女士用刀子從底座處割下一塊,露出的部分并不是經(jīng)銷商所說的高端紅木,而是很光滑的類似塑料的東西。“怪不得這么輕呢!”董女士的女兒站在一旁說。
如今,經(jīng)銷商跑了,招商的又稱管不著,董女士不知該向誰索賠。
濟南市緒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緒才表示,消費者在展銷會、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,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。展銷會結束或柜臺租賃期滿后,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、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。展銷會的舉辦者、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,有權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。